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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可现在谁会在作案的时候不戴手套?只要看看电视剧,都知道干坏事要戴手套吧?弄得到处都是指纹,这一定是陷害!我是无辜的!”
卡拉抱起了双臂:“人人都知道不能在作案时留下指纹,你就故意反其道而行,利用警方办案时的思维反面,制造自己被陷害的假象,从而开脱自己?”
历史上有很多高智商的罪犯,确实使用过这样的手段。
专门在犯罪现场留下自己的指纹,而在审讯时长时间沉默,让警方认为自己已经获得了充足证据,胜券在握。
然而到了法庭上的时候,被告律师突然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不在场证明。
因为犯人沉默争取到了足够的时间,这份不在场证明就有机会做成铁证,不管是收买别人或者灭口证人,往往都能成功。
在突然袭击之下,检方往往找不到应对手段,从而大乱阵脚,最后导致罪犯被当庭释放。
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,就是获得嫌犯自己的口供,只要他自己招供,就不怕庭审上翻身了。
不管是黑暗,强光照射,包括动手只不过是准备工作而已,她进来才是做真正的审讯开始。
黑暗会让人无法确定过去了多久,强光则会让人极度不适,肉体折磨会造成恐惧或者愤怒,让后续登场的警官能够利用这些情绪。
而出示尸体照片,其实是为了让当时在隔墙旁观的卡拉观察嫌犯,眼神,情绪,心理的等等变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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