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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蹲在墙角的仁兄确实一直在吃东西,苏明老远就听到他吸溜面条一样的声音了。
不过绕过这些纸箱子堆成的堡垒后则看得更直观一些,这位穿着黄色紧身衣的壮汉正趴在一具死不瞑目的流浪汉身上,掏肚皮里面的‘好玩意’吃呢。
地上有一大滩血迹,流浪汉的头骨完全粉碎,脑子不翼而飞,显然是已经被吃掉了。
而放着一身骨头不啃,第二步选择吃内脏,倒是有些野兽的风范。
非洲大草原上很多猛兽在捕猎之后都会先吃内脏,因为温热的血液中含有丰富的营养,肝脏和心脏也同样能够补充微量元素,道理和山羊舔石头差不多,摄取盐分。
听到丧钟的话,那个嘴里还嚼着死者大肠的人转过脸来了。
在月光下,他露出了腐烂且残忍的笑容,牙缝中满是血肉和脑浆,他是个黑人,但五官已经腐烂,牙床都暴露在外,那笑容更像是肌肉萎缩后所导致的后遗症。
不得不说,他打扮得还挺复古的,身上穿着黄色紧身衣,头上还系着一根绿色头带,虽然看样子有点像是某种义警或者反派,但更像是过去在电视早间节目里跳健美操的肌肉壮汉。
“新鲜的脑子!你们不要走!给我尝尝你们的脑子!”
见到两人,沉迷于大肠刺身的壮汉立刻开心了,比起内脏,他显然更喜欢吃别人的大脑,只不过他应该是想要缺啥补啥,他显然有点笨。
能说话的丧尸,居然都不会说个‘请’字吗?
丧钟不喜欢不讲礼貌的人,尤其是黑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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