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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干得硬邦邦的,刨了半天,手磨出了血泡,终于挖出一截手指粗的山药。也就一拃长,瘦得可怜,但好歹是能吃的。
王崭把山药塞进怀里,继续往上走。
没走几步,他又停了。
前面一块大石头上,蹲着一只野兔。灰扑扑的毛,瘦得皮包骨头,正低头啃石头缝里的一点枯草。听见动静,它竖起耳朵,但没跑——饿得跑不动了。
王崭盯着那只兔子,慢慢蹲下,捡起两块拳头大的石头。前世训练过投掷,准头还在。他屏住呼吸,手腕一抖——
石头擦着兔子的耳朵飞过去,“啪”地砸在石头上。
兔子一蹦,钻进灌木丛不见了。
王崭骂了一声,弯腰捡回石头。力气不够了,准头差了半寸。
“等着,”他冲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说,“等老子把弓做出来,第一个拿你开刀。”
他把石头揣进怀里,继续走。
这回他学聪明了,一边走一边留心路边。蔫巴的野菜、枯藤底下可能藏着的野果、树根边上的菌子——原主记忆里能吃的,前世训练里认识的,他一样都不放过。等看见那座破败的山神庙时,他怀里已经塞了四五样东西:一截山药,一把苦菜,几颗干瘪的酸枣,还有一捧灰扑扑的蘑菇——原主叫它“地耳”,雨后才有,旱天难得,是山神爷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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