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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十年的粉丝是否都会如我一般做法,可回想当时,我似乎完全不在意自己的生死,只想让她安然获救。
如果不只是简单的崇拜,那大概……就是喜欢吧。
一周下来我已经能清醒的思考这个问题,不再回避和惊慌。
可,喜欢自己的偶像……以我们之间的差距悬殊来想,难度要大过笔下的顾奚太多太多。
现实不是,更不是童话,剧本中顾奚可以,如果发生在现实里,恐怕……最幸运也只会是悲剧收场。
她不只是景川的老板,也是凌创集团的最大股东,虽然她自小孤苦,可她的学识身家没有一点是我能够匹配的。
童话里的灰姑娘过了零点也要还回水晶鞋,更何况现实里我并没有获得那双水晶鞋的幸运。
想起自己刚住院时理直气壮跟学姐说的那些话,现在自嘲……是不是为时已晚了?
不过半个月,我就逐渐弄丢了当初的那份清醒,坦然接受她每日的照顾,在近距离的相处里一天天迷失……
学姐的担心,果然不是空穴来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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